xx县“一月一主题”活动工作方案(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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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一月一主题”活动工作方案(2022年)

2022年xx县“一月一主题”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全县法治宣传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八五”普法规划稳步实施提供坚强保障,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决定继续在全县组织开展“一月一主题”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深化重点方向法治宣传。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开展宪法学习宣传,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阐释好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以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意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

(二)以高水平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指向,深化重大领域法治宣传。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宣传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法律法规,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贡献力量。围绕大熊猫国家公园、“熊猫老家、多彩xx”建设,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宣传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联动发力的举措和成效,重点宣传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有效化解重大风险、基层治理等领域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用法治护航xx经济社会发展。

(三)以推动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为牵引,深化重要时段法治宣传。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部门,把握关键节点,发挥专业优势,在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宣传与本部门(系统)职责相关、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结合与本部门(系统)工作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等时间节点,采取多种形式针对性地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三、总体安排

(一)“法治惠民”主题(1月份)

1.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有关部门)(逗号前面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2.开展根治欠薪“利剑”行动(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二)“依法防控疫情”主题(2月份)

3.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

(注:全年视疫情防控形势适时重点开展)

4.开展防震减灾法制和科普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县抗震减灾指挥办、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防震减灾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

(三)“依法维权”主题(3月份)

5.开展“38”妇女维权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责任部门:县妇联、县妇儿工委办、县司法局,县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6.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主题活动(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四)“森林防灭火”主题(3月份)

7.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和“330”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县林业局,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森林防火条例》

8.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县水利局,县级有关部门)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五)“安全与发展”主题(4月份)

9.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县委国安办,县委国安委成员单位)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10.开展知识产权周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11.开展行政处罚“以案释法”活动。(责任部门: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行政执法部门)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六)“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主题(5月份)

12.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民法典走进乡村(社区)“三个一百”集中宣讲活动(责任部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教育局,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七)“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主题(5月份)

13.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主题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法治助力乡村振兴(责任部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14.开展“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级有关部门)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八)“防范化解风险”主题(6月份)

15.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6.开展“615”非法集资宣传日活动(责任部门: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成员单位)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17.开展“626”禁毒主题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县禁毒办,县禁毒委成员单位)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xx省禁毒条例》

(九)“生态环境及档案宣传保护”主题(6月份)

18.结合“65”世界环境日,开展减污降碳主题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局,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19.结合“69”国际档案日,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档案颂辉煌”主题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县档案局、县档案馆)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十)“党建引领法治”主题(7月份)

20.开展“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

21.依托xx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开展党内法规线上学法考法(责任部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十一)“退役军人及青少年权益保护”主题(8月份)

22.开展“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级有关部门)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23.开展秋季开学“法律进学校”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级有关部门)

24.依托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集群,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责任部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十二)“网络安全”主题(9月份)

25.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文体旅游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级有关部门)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十三)“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10月份)

26.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活动和“送法进企业”“法治体检”活动(责任部门: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十四)“消防安全”主题(11月份)

27.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

28.开展消防专项演练活动(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十五)“宪法宣传周”主题(12月份)

29.结合“124”国家宪法日,举办“宪法宣传周”系列主题日活动(责任部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县教育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县档案局、县档案馆,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1+3”模式

按照设定主题,采取“1+3”模式,“1”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通过“线上”或“线下”,针对性开展1次集中普法宣传活动,“3”是:每个主题活动期间配套推送1期主题法治公益广告、1期“法博士”普法微课堂、1期法治漫画。

(二)拓展宣传平台

1.拓展理论宣传平台。积极邀请组织全县“八五”普法讲师团、“双百”宣讲团、各部门(系统)宣讲团成员以及xx“十大法治人物”、普法志愿者代表,采取专题辅导、法治培训、巡回宣讲、报告会、基层行等形式和集中学习讨论、自学等方式,结合“法律七进”,推进法治宣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进宗教场所,实现全覆盖。

2.拓展实体阵地宣传平台。在交通枢纽、商圈、车站等公共场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阵地;交通工具、楼宇等公共设施;公共法律服务站所和公共区域显著处张贴、发放和投播群众琅琅上口、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产品,开展沉浸式普法,确保让法律法规抬头看得见、用时能找到。

3.拓展网络阵地宣传平台。采取自制和征集相结合的方式,推出一批短视频、H5、长图等优质普法新媒体作品,依托主流媒体平台、“两微一端”、“法治xx”“xx县融媒体中心等宣传平台、xx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部门门户官方媒体等平台进行推送和投播,提高普法传播力。积极适应移动互联网创新发展趋势,通过“法保姆”微信小程序等APP应用程序、微博、微信公众号、网络音视频、论坛、问答社区等多种形式向公众提供法律知识,将专业化的法律术语转化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生活话语、网络语言。采取发布新闻通稿、刊发宣贯文章、开设宣传专栏、开播网络课程的形式,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持续扩大活动声势影响。

(三)灵活宣传手段

1.注重活动配套。因地制宜采取知识竞赛、答题打卡、文艺演出、新闻发布、启动仪式、作品征集展播、评比评选、集中宣传等,迅速掀起活动热潮,切实增强公众对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2.突出以案普法。做好典型案例的征集报送和宣传发布,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和各执法单位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加大案例发布和宣传力度,采取“以案普法”等方式,开展普法教育和释法析理,通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例,让群众在主动参与和感受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3.注重普执结合。将法治宣传与执法工作相结合,推动将法治宣传寓于执法活动和法律服务之中,特别在处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时,注重加强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针对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4.深入基层村社。通过院坝会、茶话会、法治课等形式送法到基层,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利用“村村响”广播、社区“小喇叭”播放法治广播剧、法治歌曲、小案例和解读法条,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开展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普法宣传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构建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持续推动活动提档升级、常态长效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将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形成乡(镇)部门“一盘棋”的工作合力。各活动牵头部门要加强工作部署安排,制定好本部门(系统)牵头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于活动开始前的5个工作日报县司法局,并严格按计划推进实施。各活动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将活动纳入本部门(系统)业务工作,融入履行职责各环节、全过程。

(三)突出品牌打造。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业务职能、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开展针对性强、形式灵活便捷的活动。要注重互通有无,共享活动宣传图、视、文素材,形成“一次采集、多元发布、资源共享”工作格局。县司法局统筹组织转载原创法治漫画,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协调在重要路段LED显示屏、楼宇电视、公交传媒和各部门官方媒体平台广泛投播主题法治公益广告、“法博士”普法微课堂和xx市法治漫画,进一步做强做大活动品牌效应。(2022年xx市法治漫画制作安排表详见附件1)。

(四)强化效果评估。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开展针对性的工作研究、阶段性的成果分享。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活动情况将作为“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重要内容,进行全面通报、全程督导。

(五)注重经验总结。各乡(镇)、各部门要注重收集反映活动成果成效的文字、图片、视频资料,及时宣传推广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和特色亮点、鲜活案例,广泛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活动情况请于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表格+佐证材料”的形式通过公文交换系统报县司法局,工作推进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请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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